关于成立局机关团支部的通知

局属团委、团支部:

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规定,结合实际情况,经局团委研究,报请局党委批准,决定以“联合建团”的方式,成立局机关团支部,具体负责局机关、市政公用质监站、资金管理办公室的共青团工作。

局机关团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:

书记:马晓晖;

组织委员:曹新霞;

宣传委员:王博彤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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